精彩书摘:
(二)政策法规对多元文化主体的逐步确立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格局的逐渐确立,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日益繁荣,中央和地方越来越多的政策、法规对政府文化管理权限予以限制,对多元主体参与文化治理予以确认。文化发展不再只涉及公共部门,同样也涉及私人部门。
1993年发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主要职能为:一是加强对各项文化事业的宏观管理与调控,从偏重管理直属单位和文化系统,转向管理全社会文化事业;从偏重“办文化”,逐步过渡到“管文化”;从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管理,转向依靠法律、经济、行政手段相结合的综合管理。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和完善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加强对文化市场、文学事业、文化艺术研究和科技的管理,增强协调、指导、监督、检查、服务职能。三是逐步弱化行政管理部门直接“办文化”,组织文艺调演、会演、比赛、评奖等活动及具体审批事务;弱化对直属单位的直接管理,撤并设在各司局的人事、财务、外事、基建、物资、行政后勤服务等管理直属单位事务性工作的部门,改三级管理为二级管理。将具体承办文化活动、对外文化交流、宣传品的供应及外事服务、文艺人才交流等事务性工作,下放给地方和企事业单位。文化部的简政放权,特别是“办文化”职能的移交,为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承担更多包括涉外活动在内的文化活动的举办提供了可能。
1996年10月,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该决议指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必由之路,而这种经济体制要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结合在一起。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为文化建设注人新的活力,同时迫切要求文化事业有大的提高和发展。文化事业繁荣和发展的根本出路是文化体制改革,而改革的目的在于增强文化事业的活力,充分调动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多出优秀作品,多出优秀人才。改革要符合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遵循文化发展的内在规律,发挥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文化产品具有不同于物质产品的特殊属性,对人们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有重要影响。该决议强调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力求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改革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理顺国家、单位、个人之间的关系,逐步形成国家保证重点、鼓励社会兴办文化事业的发展格局。文化企事业单位要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建立健全既有竞争激励又有责任约束的机制。该决议还提出,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要积极培育和完善文化市场,大力扶持健康的文化产品,倡导适合广大群众消费水平的有益文化娱乐活动,更好地活跃和丰富文化生活。要维护合法经营,保护知识产权,管好文化产品的引进。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除黄色出版物、打击非法出版活动的斗争。抓紧制定和完善有关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健全管理体制,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规范文化市场行为。
1997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十五大报告指出,要继续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要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支配地位。在其他领域,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以加强重点,提高国有资产的整体质量。集体经济可以体现共同致富原则,可以广泛吸收社会分散资金,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公共积累和国家税收。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要继续鼓励、引导,使之健康发展。这些对于文化领域深化改革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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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蔡武进,男,1985年生,汉族,湖北武穴人,法学博士、历史学博士后,武汉大学国家文化发展研究院文化法研究中心主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武汉大学文化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比较行政法研究所研究员,湖北智库文化战略研究院副院长。
内容简介:
中国道路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条道路来之不易,它是在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伟大实践中走出来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多年的持续探索中走出来的,是在对近代以来一百七十多年中华民族发展历程的深刻总结中走出来的,是在对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悠久文明的传承中走出来的,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广泛的现实基础。
道路决定命运。中国道路是发展中国、富强中国之路,是一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人间正道、康庄大道。要增强中国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沿着正确方向胜利前进。《中国道路》丛书,就是以此为主旨,对中国道路的实践、成就和经验,以及历史、现实与未来,分卷分册做出全景式展示。
目录:
导言
第一章 中国文化治理的内涵及其现代化演进
一、中国文化治理的概念解读
二、中国文化治理现代化的演进历程
第二章 中国文化治理主体的现代化:从单一管理到多元共治
一、政府的绝对主导与多元主体的萌动(1978~1991年)
二、多元主体治理地位的确立(1992~2001年)
三、多元主体治理模式的形成(2002~2011年)
四、多元主体共同发力的文化治理新时代(2012年至今)
第三章 中国文化治理内容的现代化: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全面协调发展
一、文化事业治理为主,文化产业与市场治理逐渐兴起(1978~1991年)
二、文化产业、文化市场治理探索推进(1992~2001年)
三、文化事业治理与文化产业治理并行发展(2002~2011年)
四、文化事业治理与文化产业、文化市场治理的全面协调推进(2012年至今)
第四章 中国文化治理方式的现代化:从“依政策治理”到“依法治理”
一、从“依政策治理”转向“依法治理”的内在逻辑
二、中国文化法的兴起(1978~1991年)
三、文化法的探索发展(1992-2001年)
四、文化法的强化发展(2002~2011年)
五、文化法的全面发展(2012年至今)
第五章 中国文化治理手段的现代化:现代元素与科技的运用
一、现代元素和科技在文化治理中的萌芽(1978~1991年)
二、现代元素和技术在文化治理中的探索应用(1992~2001年)
三、现代元素和技术在文化治理中的广泛采用(2002~2011年)
四、现代元素和技术在文化治理中融合运用(2012年至今)
第六章 中国文化治理现代化的经验及走向
一、中国文化治理现代化的经验
二、中国文化治理现代化的走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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